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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取發票概要
我們為您免費提供中國大陸財務機構認可接受的正式稅務發票,而絕非其他機構提供的不可報銷的收據,也不會對發票收取額外的費用。您可以使用此發票在貴校/單位的財務處報銷您的論文修編費用。 注:自2023年1月1日起,由于上海不再開具紙質發票,所有發票將以電子發票形式發送
在提交論文修改訂單后,您可以通過我們的系統索取發票,系統將收集發票抬頭、內容等資料,請確保填寫正確,以防止開具后發生錯誤,造成雙方不必要的損失。發票金額將相當于您實際支付的金額。
發票的索取時限為2個月,您可以在2個月內登陸系統進入該訂單項索取。
內容可為:版面費、審稿費、科技查新費、編輯費、翻譯費、打印費、資料費、查新費、處理費、復印費等,不能開具實物(耗材)發票
如有您有一些特殊的發票要求,也可以在系統填寫說明,如拆分支付及每張限額(例如學校限額1000,需要分開開2張)等
依照國家營改增工作部署,2016年5月1日起所有發票將變為增值稅發票。所有發票無法退票重開(即修改發票內容),遺失不補,請慎重選擇。2016年4月26日后我們將無法處理任何發票退回修改要求。
注意:請不要通過郵件索取發票,通過系統填寫發票信息后系統會自動開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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